为加强卫生专业队伍建设,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工作需要,2022年面向社会拟招聘30名优秀医学类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热爱工作岗位,热爱卫生健康事业,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抗压能力,能胜任岗位要求的夜班工作,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6、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1992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聘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7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7、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司法纪律审查的,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应聘。
二、报名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1)携带填写好的《凤城市中心医院2022年公开拟招聘毕业生报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报名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以及反映自己能力水平的各类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认证1份(登录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2)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红底照片2张。
(3)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考生报名时出具辽事通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通过体温测量后(不超过37.3℃),方可到指定报名地点报名。
(5)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8月11日-2022年8月19日11:00。周六、周日休息。
(6)报名地点:凤城市中心医院3号楼2楼人事科。
2、网上报名:
应聘者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并将《报名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以及反映自己能力水平的各类证件原件的正规扫描文件(以PDF格式发送,拍照无效),发送到医院指定邮箱(fczxyyrsk@163.com)。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8月11日至2022年8月19日。
(二)资格审核
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招聘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考试和应聘资格)。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将通过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测试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内容侧重专业知识和体现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应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用。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凤城市中心医院3号楼2楼会议室。
四、体检
拟聘用人员需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自费,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拟聘用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公示和审批
确定拟聘人员,在凤城市中心医院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通知进行岗前培训。
六、录用人员管理
本次招聘对拟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自报到之日起3个月,对于试用期合格人员,医院予以正式聘用;对试用期不合格人员,医院不予录用。
七、其他事宜
1、实行诚信承诺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同一批次招聘,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本市其他卫生医疗机构已签订劳动合同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2、应聘者未按时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者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带来的后果责任自负。
3、各招聘环节如有取消应聘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依次递补。
4、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或其他从业资格证书(医、技岗位)的人员,医院给予2次考试机会,2次考试均未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资格考试者,取消聘用。
5、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提供辽事通健康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非考试(面试)需要,中途不得摘掉口罩。考试(面试)期间考生要保持距离,进入考场要服从管理,遵守疫情防控做法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填写《凤城市中心医院2022年公开拟招聘毕业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信息调查表》(附件2)。
八、组织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0415-8150128
监督电话:0415-8150122
本公告解释权归凤城市中心医院所有。